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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鼓励留学归国人员的优惠政策 ●进驻创业中心的企业享受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 ●享受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无费区”政策; ●优先获得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省市软件产业发展基金以及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和高新区种子基金、风险投资、担保基金、科技三项费用等; ●进驻创业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享受实际增值税率3%的优惠;新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政策; ●低房租优惠:房租标准价为每平方米1元/天,由留学生创办的企业、软件开发企业可享受一定面积的免房租优惠。一般科技企业,入驻第一年可享受标准价40%的优惠,第二年可享受标准价70%的优惠,第三年按标准价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低于同类地域及同等条件下的价位。 孵化服务 1.申报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风险投资申报、种子基金申报、软件企业认证、国际合作项目申请、留学人员身份证明、创新基金申请、产业化项目申请 2.融资服务:推荐贷款、风险投资、种子基金、合作资金、创新基金、科三费用、海外学子项目专项资助 3.培训服务:软件、税务、营销、网络、英语、财务、法律、专利、人力资源、管理、融资、工商知识、质量认证、双软认证、CMM认证、政策说明等培训 4.中介服务:企业创办、税务、银行开户、资产评估、资产审计、财务、金融、会计师事务、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质量体系认证、公证、软件评测、政策咨询 5.物业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共享设施租用、提供产品展示场地、复印服务、打字服务、传真服务、企业铭牌制作、宽带网接入、停车服务、收发服务、订餐服务、共享设施维护维修 进驻程序: 进驻指南 企业发展部 ·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进驻事宜及相关政策 ·填写进驻申请表,提供所需材料 ·中心审核并提供业务咨询和企业创办服务 ·确定孵化场地 创办外资企业程序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 ·企业名称核准 ·办理企业代码通知单 ·公司章程批复 ·外商投资备案及办理企业设立批准证书 ·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进驻条件 ·企业必须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并纳税;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拥有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成果(包括转让接受的科技成果),技术水平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 ·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企业拥有与本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专职科技人员; ·产品开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要求; ·从事领域:电子信息、基因工程和生物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材料科学、新能源、生态科学与环境保护、新医药、现代农业、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在创业中心孵化三至五年后,应迁出扩大生产开发。 高新区:www.hunnan.gov.cn 创业中心、创业园、软件园:www.sy-incubato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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