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名医名家保健服务:服务章程

一. 服务宗旨
便利、快捷、优质、诚信

二. 服务对象
中芬友好协会会员,政府公务员,企业、公司主要领导,芬兰留学生

三. 服务范围
1. 普通服务:健康咨询,医疗咨询
2. 特殊服务:健康服务,医疗服务

四. 名医库的建立与管理

五. 名家库的建立与管理

六. 服务方式
1. 本协会根据名家会员的医疗保健需求,负责向会员提供最恰当的保健、医疗专家资料。同时,向名家建议并提供权威的医院及诊断治疗方案,供名家参考选择,这样可以避免到医院求医看病时遇到的不了解专家情况的盲目性。
2. 本协会负责与名医联系,建立名家与名医沟通的中介,向名家提供预约咨询、预约医疗服务的时间、以及其它事宜,使医生在服务前,针对某个患者的具体病情,融汇临床经验,查阅最新资料,掌握国际国内研究动态,进而有目的地进行医疗保健服务,使服务更先进、周到和有效。
3. 本协会可以把名医介绍给名家,供名家多角度全方位衡量,进而点名选择最满意的医生。
4. 本协会负责把名家的情况介绍给名医,让医生选择服务对象。
5. 本协会负责建立名医在不同城市间的医疗服务,最大可能地为名家提供最权威的保健医疗,可以避免名家四处奔波找医生的不便和不准确。
6. 名家在本协会办理保健卡并交纳一定费用,可以享受保健医生的专职服务。
7. 非本协会会员,本协会仅提供咨询服务。

七. 纠纷处理
为避免名医为名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医疗纠纷,名医为名家服务前,双方签定名医名家健康服务协议后再进行服务。因为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很可能出现意外,比如突发心、脑、血管意外,而致病人死亡,或医生建议用药过程中,出现药物过敏致死亡等意外,以及其他难以预料的疾病诊疗过程中的伤残意外,只有双方签字同意认可后,才能进行保健服务,以减少甚至避免纠纷。签署服务协议后,一旦出现不良后果,本协会不负责任。

八. 本协会具有对文件的修改权及对会员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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