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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外国专家局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外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5]163号)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本次项目申报依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来组织项目,要紧紧围绕我市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加速发展,重点支持在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项目中引进高端、紧缺、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组织推荐一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水平先进、有一定前瞻性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项目。
二、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预算改革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2016年国家外专局大幅提高项目资助标准,项目申请经费规模应不低于20万元,不再批复常规项目及预算,不再单独设立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统一归入国家重点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
支持在某领域或行业顶尖,在大型企业、科研机构或在重大科技项目中担任相当于首席科学家职务的外国专家。2016年首席外国专家人选主要从退出“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和国家外专局历年支持的高端项目、重点项目专家中遴选。
(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
支持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2016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申报人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且尚未退出的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原有高端外国专家团队项目请申报重点外国专家项目。
(三)重点外国专家项目
支持围绕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或中心工作安排的引智项目。项目需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目的,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 且引智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本次项目申报统一采用网上在线申报的方式进行,(详细要求见附件)。请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并于12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至市外国专家局。
附件:2016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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